苏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条件及时间
2020-07-29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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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工作时间会在下半年,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苏州市申报企业技术中心的相关内容:
一、重点领域及基本要求
申报领域为工业类、物流类和软件类。申报企业近2年内(2017年6月至2019年6月)应无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产品质量事故。
二、申报推荐
(一)企业自评。企业对照两个《办法》的基本条件,提供评价指标数据和佐证材料,认真编写企业申报书及申报材料。
(二)地方推荐。各地工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将初审结果征得同级发改、科技、财政、海关等部门意见后方可上报。
值得注意的是,苏州市的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是要遵循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的管理办法,具体条件如下:
申请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有系统的创新战略和实施计划,企业技术创新运行机制和投入机制健全,具有较完善的组织机构以及研究、开发和试验条件;
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和技术创新能力,在全省同行业或者同领域中具备明显优势和重要地位;
企业年销售收入不低于规定标准,其中高新技术产业不低于1亿元,其他产业不低于2亿元;企业实际缴纳税收不低于800万元;
企业技术中心经费纳入企业财务年度预算,中心财务实行单独核算,年度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800万元,企业技术开发仪器原值不低于800万元;
有较完善的产学研联合创新的组织架构。企业不少于与一家大专院校或科研院所建立长期合作机制;
已被认定为省辖市(或行业)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1年以上;
申请认定省行业技术中心除具备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由产学研各方或者同行业企业共同建设;
具有行业共性技术扩散和服务能力;
行业关键技术研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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